现核查发现2008年入党时未满18岁,会怎么处理?
2006年提交的入党申请书,2008年6月转的预备,2009年9月转的正,转预备的时候未满18岁,党龄已十几年,现在单位核查发现入党未满18岁,会给什么处理?
网友的回答
对2014年5月《工作细则》发布之后、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党组织应肯定其入党的要求,鼓励他们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并做好解释工作,请他们年满18岁后再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对《工作细则》公布之后,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批准,不予承认,并视情况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对2014年5月《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需报省委组织部批准。
对2014年5月《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需报省委组织部批准。
根据有关规定,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周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对其中未满18周岁发展入党的,要在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妥作处理:如果入党手续完备,并已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够完备,但已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予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根据有关规定,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周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对其中未满18周岁发展入党的,要在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妥作处理:如果入党手续完备,并已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够完备,但已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予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
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