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领导干部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提拔任职。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9-05 22:55
2015年7月,中办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规定》除明确了干部下的6种渠道——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和违纪违法免职——之外,还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后的使用、复出问题作出规范: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盐城张勇
lv 8
发布于:2023-09-05 11:43
这个问题需要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咨询。问答里给不出确切答案。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9-05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