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毕业,毕业前已确定发展对象,毕业后重新确定发展对象,合规吗?
一个同事毕业前一年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但因学院名额有限,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一年毕业后参加工作,现单位重新确定了一次发展对象,但未开展集中培训,请问这样合规吗?
网友的回答
根据你所属期情况,如果考察未中断,现单位将其重新确定为发展对象并不违规,不过一般应再次参加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8-26 20:30
一般情况下,发展对象的名额与本年度的发展党员指标一一对应,不会出现因名额有限未将发展对象发展入党的情况。根据你的描述,确定为发展对象但未被接收入党的,应继续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接续培养至新单位后,新单位重新确定其为发展对象符合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8-23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