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分子未满一年被列为发展对象,怎么办?
本人于2011年10月在就读学校提交入党申请书,于2012年9月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基层党组织在2012年11月和2013年1月进行了两次考察后,于2013年5月,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成为发展对象,并于2014年5月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转为正式党员。
之后在求学和工作期间均按时交纳党费、参加党组织活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等。2023年8月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档案时发现本人积极分子未满一年就成为了发展对象,要求予以情况说明,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之后在求学和工作期间均按时交纳党费、参加党组织活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等。2023年8月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档案时发现本人积极分子未满一年就成为了发展对象,要求予以情况说明,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