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属于异地转正吗?
我是2022年6月28日毕业,毕业时已经是一名预备党员(正常转正日期为2022年12月3日),毕业后8月初入职一家央企并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稳定后,2022年9月份、10月份、11月份我尝试转出我本人的党员档案及组织关系(工作地为外省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由于当时疫情原因,无法将介绍信及档案邮寄出来,于是2022年12月3日在原毕业学校办理转正,期间一直按时交纳党费,参加工作单位的组织活动,线上参加学校的组织活动,2023年4月学校开学后我将相关纸质材料补齐后邮寄至现工作单位,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异地转正吗?后续参加工作考试是否需要出具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