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的基层党委应如何确定委员组成?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基层党委下发委员候选人的确定方案,先由所辖基层党支部支委会提出人选,由基层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人选确定,呈交基层党委召开党委会确定后报送上级党委审批,最终确定委员候选人。
这个程序对吗?
还是说直接由基层党委召开党委会确定,报二报至上级党委,批复后确定委员候选人?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基层党委下发委员候选人的确定方案,先由所辖基层党支部支委会提出人选,由基层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人选确定,呈交基层党委召开党委会确定后报送上级党委审批,最终确定委员候选人。
这个程序对吗?
还是说直接由基层党委召开党委会确定,报二报至上级党委,批复后确定委员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