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有企业党支部副书记的设立有具体要求吗?
国有企业党支部副书记的设立有职务要求吗?参与经营的总经理是不是不能担任副书记?党支部有7人,可不设置支部委员吗,应参考哪些具体规定呢?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六条 国有企业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
第七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本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十四条 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的独立法人企业,党委书记和执行董事一般由一人担任。总经理单设且是党员的,一般应当担任党委副书记。
第三十三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履行直接责任,内设纪检组织负责人履行监督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党员成员应当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企业党建工作。
第七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本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十四条 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的独立法人企业,党委书记和执行董事一般由一人担任。总经理单设且是党员的,一般应当担任党委副书记。
第三十三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履行直接责任,内设纪检组织负责人履行监督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党员成员应当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企业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