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后未纳入管理,超过6个月可否恢复?
我是山东某分局辅警。于1996年6月将组织关系从A分局迁出,交到临B分局政工室。去年党史教育期间,本人接到B分局相关人员电话询问党组织关系去向,才知道B分局政工室将本人的组织关系遗漏或丢失,没有将本人纳入党组织管理。这期间,本人一直借调区委政法委工作,没有接到单位缴党费的通知,认为党费已经从工资里扣除了,而且本人一直以党员身份参加借调单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以及各种党组织活动。由于时间较长,现在A分局迁出时的档案已无法查到。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通过什么途径可恢复党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