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函调)时间早于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怎么办?
政审(函调)时间早于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组织部让开证明盖学校党委章,找了学校老师开了证明信。
证明内容:我的信息,入党时间、流程,为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对拟被推荐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先对其本人及直系亲属进行政审,政审合格才能正式进入发展对象的推荐和讨论确认环节。因此该同学父母政审材料时间早于确定其为发展对象时间。外加时间和党委章。
但是拿到组织部,过了一个月才说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说政审必须在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只能说符合你们学校的发展流程不能说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问她也没得到解决办法,而且学校距离现在工作地方一千多公里,现在我也不知道是该怎么办,真诚希望大家指点和帮助。
证明内容:我的信息,入党时间、流程,为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对拟被推荐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先对其本人及直系亲属进行政审,政审合格才能正式进入发展对象的推荐和讨论确认环节。因此该同学父母政审材料时间早于确定其为发展对象时间。外加时间和党委章。
但是拿到组织部,过了一个月才说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说政审必须在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只能说符合你们学校的发展流程不能说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问她也没得到解决办法,而且学校距离现在工作地方一千多公里,现在我也不知道是该怎么办,真诚希望大家指点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