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是达标式而非选拔式,在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均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不应下达所谓的指标。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7-26 14:50
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研究决定,报上级党委备案。因此,上级下发的可能是新发展党员指标。
清新如故
lv 6
发布于:2024-07-24 11:11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不能限制指标,如果有要求,也是有最低比例的。只要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原则上都应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
在实际工作中,分配一名党员发展计划,一般要看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否达到3人以上,达不到的,一般不分配发展计划。
确定1名入党积极分子,要看其入党申请人是否超过3个,达不到的,一般不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本地做法)
所以,个人认为,党总支的做法不不妥当的,应当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
个人建议两支部各推优上报一名积极分子预选对象(附资料),再由党总支委员会会议 综合讨论研判后,决定唯一“指标”的支部分配流向。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4-07-24 10:03
入党申请人能否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由党委或党总支部的个别负责人指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有以下程序:(1)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2)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3)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4)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分子有关情况上报党委备案。
Lafite
lv 5
发布于:2024-07-24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