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是否应不予认定党员身份?
我本年度年初转正,后来发现,我有过酒驾经历,但是入党时,没向党组织汇报,6月份的时候,纪委已对我进行了党内警告处分。现在,县里对我党员身份不认定。所以我想问:1、这个不认定党员身份的决定是否合理?2、不认定党员身份后,我是否可以重新入党,有时间间隔要求吗?3、不认定党员身份对我以后报考事业单位或者行政单位是否有影响?
网友的回答
在本年度年初转正时,你应该实事求是向党组织汇报自己情况,延期转正。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