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集中开展表彰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1)启动。开展表彰的党组织制定表彰工作方案,报上级党委(工委)组织部门备案。
(2)推荐。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
(3)考察。党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纪检机关、相关部门意见。经考察合格后,向开展表彰的党组织提出建议表彰对象。
(4)审核。开展表彰的党组织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
(5)公示。开展表彰的党组织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6)决定。开展表彰的党组织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参考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1000问》(2023年4月第1版)。
(2)推荐。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
(3)考察。党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纪检机关、相关部门意见。经考察合格后,向开展表彰的党组织提出建议表彰对象。
(4)审核。开展表彰的党组织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
(5)公示。开展表彰的党组织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6)决定。开展表彰的党组织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参考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1000问》(2023年4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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