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2014年9月未满18岁提交入党申请...

2014年9月未满18岁提交入党申请书,党员身份能否被认定?

2014年细则出台之后,本人2014年9月提交入党申请书,并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当时距离满18周岁还差4个月。在2017年成为发展对象,被吸收为预备党员,现在已经是正式党员了。请问这种情况,党员身份能否被认定?如果重新认定身份或者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分别应该走什么流程?

12371网友jg2rty

lv 1

发布时间:2023-10-25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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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未满18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后、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党组织应肯定其入党要求,鼓励他们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并做好解释工作,请他们年满18岁后再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公布之后、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并视情况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对党的历史上特别是在建国前和建国初期,由于历史原因或特殊情况,未满18岁加入党组织的,不能否认其党员身份,其入党时间的认定由省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10-25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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