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成立党委由哪里审批?
社区党员人数超过100人,需要成立党委的,是由社区党工委审批还是县委审批啊?
网友的回答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在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因此,如需成立党委,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按程序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一般是由所在地街道党工委审批,社区党委的性质和设立等与社区支部相同,由所在街道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街道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县委组织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