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这种情况下办理入党手续的,接收方党组织应怎么处理?
对于在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或者学习单位,仍办理了入党手续,转入组织关系的,接收方党委如何处理?
网友的回答
需原单位开具说明。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3-11-15 13:34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3-11-15 11:12
对于这种情况,要看原来的党委是不是审批完成,如果审批完成了,这没啥问题,地方党委可以接收此预备党员,进行后续培养考察和转正。
如果没有审批完成,这比较麻烦,要由党员联系原来的党委抓紧审批,审批完了再转入你所说的地方党委。
初心2049
lv 8
发布于:2023-11-15 10:40
根据问题,未来三个月离开工作或者学习的地方仍发展成党员,转入地方的,地方党委应严格审查程序和各种手续,再具体情况具体研究,并及时召开党委会进行讨论决定。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1-15 10:16
你的表述过于简单,具体情况不明。比如,虽然《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但根据中组部规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2020年和2021年暑期毕业的大学生发展对象履行入党手续,就不受此规定的时间限制。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1-15 09:57
据表述,一般这种情况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建议预接收方单位党组织可以要求其本人回原单位开具相关问题的说明材料,加盖有审批权的上级党委公章,再办理接收。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11-15 09:48
向原党组织了解情况,查明是否属于突击发展,对其党员身份的认定形成初步意见,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认可党员身份的,正常接收;不认可党员身份,但其具备发展党员条件的,可以据实继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