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请问,《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 第六条 除本规定和有关党内法规另有规定外,给予各级党委管理的党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可以由同级纪委审查批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须经同级纪委审查同意后报请这一级党委审议批准。”对这条的理解是否为:党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可由纪委作出处分 ;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由党委作出?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
第四条 对违纪党员实施党纪处分应当坚持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对违纪党员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含纪律检查机关,下同)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纪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第五条 党纪处分决定自有处分批准权的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之日起生效。
盐城张勇
lv 8
发布于:2023-09-27 13:21
题目中的理解有些许片面,可以这样理解这条规定:
1、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纪委可以审查批准,党委也可以审查批准;
2、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要先经过纪委调查、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后,再由党委批准。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9-27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