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志愿书转正部分上级党委意见未填写,怎么办?
2018年12月入党,然后2019年6月份从大学毕业,组织关系转入家乡,2019年12月举行转正会议,但是我在2023年组织关系转接时,审查发现入党志愿书转正部分上级党委意见未填写,未盖章。转入地不予接收我,家乡的党建办说时间太长,材料不能给补填,要怎么处理?
网友的回答
上级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对超过了规定审批期限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对于因上级党委工作上的原因,拖延了审批时间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超过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经支部大会复议认为其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应决定其从预备期满之日起按期转正。
因预备党员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查清而拖延了审批时间的,要抓紧查清问题,再办理审批手续,一般情况下,支部可不再重新讨论;问题比较严重的和超过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由支部复议后再逐级报上级党委审批。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按支部复议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的时间计算。
对于因上级党委工作上的原因,拖延了审批时间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超过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经支部大会复议认为其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应决定其从预备期满之日起按期转正。
因预备党员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查清而拖延了审批时间的,要抓紧查清问题,再办理审批手续,一般情况下,支部可不再重新讨论;问题比较严重的和超过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由支部复议后再逐级报上级党委审批。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按支部复议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的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