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传落款时间在个人综合政审报告时间之后,怎么办?
自传应该是用于政审的材料之一,但是整理档案时发现由于在校发展党员流程有点问题,个人自传时间在政审报告落款之后的两天,这两份材料又都在预审前。但是我21年成为预备党员,14年后修订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自传不是必须归档的材料了,请问这个问题影响大吗?
网友的回答
2014年5月28日之后,已经不再要求写自传了,所以,可不再作为问题。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7-29 14:29
虽然自传时间和政审报告时间顺序存在不一致,但由于自传并非必须归档的材料,且时间顺序问题并未涉及关键信息的错误或遗漏,因此这个问题对您的党员身份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影响一般不大。如果你有所担心的话,可考虑出具相关说明材料。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7-29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