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材料缺少党委书记签名盖章,但有授权党总支审批,这样合规吗?
我是2008年入党的,入党志愿书审批缺少校党委书记的签名或盖章,但是授权了党总支审批,党总支审批有签字盖章,这样符合规定吗?现在在审核档案时才发现这个问题,要我找回学校开证明或情况说明,盖学院和校党委的章,以及党委书记签字,毕业这么多年,以前的学院也合并了,我该如何去补充这些材料?求支招。
网友的回答
你好,请问你的问题解决了吗?怎么解决的,我现在跟你一样的情况,让我找学校党委盖章,毕业十几年了,学校都没了。不知道怎么办。
需提供上级党委授权文件(佐证),党总支通常不具备审批权。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4-18 09:28
首先党总支部有审核、审查职能,没有审批权限。上级党组织有审批权限。如果党委授权了党总支审批,那就符合规定。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4-17 20:34
2014年前入党,授权了党总支审批,符合规定。
1990年《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十八条,县以上党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的党总支和大型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直属的分厂、分校党总支,经县以上党委授权,可以审批党员(需注明是授权的)
如何证明校党委授权了党总支审批?
入党时党总支部有审核、审查职能,但一般没有审批权限。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3-04-17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