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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党员减少至不足3人的党支部是否要撤销?

  对已经成立的党支部,由于种种原因,正式党员减少至不足3人时,如工作需要,且在短期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下同)能增加正式党员至3人及以上,经具有相应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暂时保留党支部。但这样的党支部不可以形成决议,也不可以作出决定。如该党支部在短期内不能增加正式党员至3人及以上,则应予以撤销。撤销后,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与其他单位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参考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一本通》(修订本),2021年11月第1版,2023年5月第14次印刷。

  本内容由共产党员网网友吴仲华协助整理,仅供交流参考。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时间:2023-07-28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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