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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未如实报告个人的单位、职务或职业等情况,违反哪条规定?

预备党员没有如实报告个人的单位、职务或职业等情况,违反了哪条规定?

12371网友lcbiht

lv 1

发布时间:2023-12-15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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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根据所述信息,是否为该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在本单位,就职于其他单位。
若是,建议沟通让其将组织关系转出到工作单位,双方党组织做好信息交接沟通工作。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hujz

lv 8

发布于:2023-12-18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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