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因档案搬迁导致档案丢失,怎么处...

因档案搬迁导致档案丢失,怎么处理?

因存放档案搬迁,导致党员档案全部丢失,这个怎么处理呀?原来党支部已经撤销,找不到以前的组织和介绍人,现有的单位也不知道如何处理,怎么办?

小黄人

lv 1

发布时间:2023-12-21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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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党员档案遗失应该向入党党支部征询意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审议后补全相关资料,党员档案补登,各地都有具体的操作规程。具体向上级党组织函询吧。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12-22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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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单位档案丢失 这个是要被追责的;党员身份的认定,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党工委)。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12-22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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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12-22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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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以下简称《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缺失或党员档案遗失的党员,党组织要采取同本人谈话、找有关党组织了解情况、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对其党员身份进行核实认定。对认定党员身份,或其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需由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的,乡镇(街道)等党(工)委要在其补填的《入党志愿书》(可不进行编号)“备注栏”中说明有关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后,连同本人的情况说明、相关党组织和党员的证明材料等,一并存入本人党员档案(有人事档案的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法认定党员身份的,由乡镇(街道)等党(工)委提出意见,报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
确因年代久远,所在党组织发生变化、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离世或支部党员大会记录、党委会会议记录无法查找等情况,对长期为党工作、一贯表现较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相关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确认党员身份后,按有关程序补办《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
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办法,探索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不断提高党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2-22 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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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问题的表述,可以由现在的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党组织,申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等相关资料。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2-22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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