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行补办入党志愿书的问题
近日我单位在审查党员档案过程中,发现有1名党员入党时间是2008年(大家毕业前入学),而入党志愿书是2009年印制的,该同志自述:2010年调来我单位,时任人事科科长(已故)发现没有入党志愿书,后为其提供了1份新的空入党志愿书,该同志自行找原单位和原就读学校进行了补办,但无任何补办的说明信息,经调查,现可以提供党组织关系2次转入转出的介绍信记录和原就读学校同批次入党名单,由此基本可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是真实的。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是认定自行补办材料无效,重新补办还是通过组织程序进行认其党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