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学校前不满三个月发展为预备党员不被承认,后续怎么发展?
您们好,我是今年的毕业生,因为研究生学制的问题只有两年,在时间以及考察方面都合格,学院在今年6月份将我转为预备党员,现在由于毕业需要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回到户籍所在地,但是现在户籍所在地以发展党员细则中的发展对象在未来三个月内离开学习或工作岗位的,一般不接受预备党员关系的条例拒绝接收我的组织关系,因为这个条例也说了一般不接收,那么请问这个问题我该如何解决呢?如果解决不了的话,学校就说以发展对象的身份转回当地,那这个预备党员身份的取消会不会影响我以后工作的政审,或者资格审查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