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转接,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都不接收,可转到哪个组织?
1.我的户口在石家庄的省人才市场,咨询过省人才所在地的居委会,他们只接收居住地在他们那的党员;
2.我现在居住在保定市,本地社区居委会他们只接收本地户口的党员,不接收流动人口的关系;
3.我的组织关系现在是在我上家单位里,已存续2年了,今年公司需要对离职人员的关系进行整理。我现在单位里没有成立组织部。
像我这种情况下,我的组织关系该转到哪里去呢?
2.我现在居住在保定市,本地社区居委会他们只接收本地户口的党员,不接收流动人口的关系;
3.我的组织关系现在是在我上家单位里,已存续2年了,今年公司需要对离职人员的关系进行整理。我现在单位里没有成立组织部。
像我这种情况下,我的组织关系该转到哪里去呢?
网友的回答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可以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反馈。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可以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