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党员多年后要求恢复党籍,怎么办?
所辖党员15年前失联,期间未交纳党费,未与党组织联系,近期该党员找到现党组织,自述因工作和家庭原因离开当时居住地,造成失联。因时间久远,现党组织未能查找到原党组织当时对该党员进行处置的资料,该党员现要求恢复党籍,补录入全国党员系统,请问这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基层党组织能否恢复该党员党籍,如果可以应如何走程序?
网友的回答
具体可参照《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6〕30号文件执行。
对重新取得联系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落实到一个党支部,纳入党组织管理。
掌握党员失联期间表现。要采取由党员本人提交情况说明,向党员工作过的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函询其表现,到纪检、公安机关了解其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等办法,调查了解党员失联期间的表现。
对主要由客观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失联期间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本人能够正确认识失联问题,愿意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谈话教育,经支委会研究同意,报基层党委审批后,纳入党组织正常管理。
对重新取得联系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落实到一个党支部,纳入党组织管理。
掌握党员失联期间表现。要采取由党员本人提交情况说明,向党员工作过的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函询其表现,到纪检、公安机关了解其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等办法,调查了解党员失联期间的表现。
对主要由客观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失联期间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本人能够正确认识失联问题,愿意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谈话教育,经支委会研究同意,报基层党委审批后,纳入党组织正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