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如果人数较多,工作量较大,可以设置一名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的。副书记至少有一年党龄的,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如认为有必要设置,可先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4-03-13 11:13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因此,看情况,可以设也可以不设。
不忘初心
lv 2
发布于:2024-03-13 10:58
根据问题,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支部委员会的规定,离退休党支部依照党员的人数和工作情况,向上级党组织申请,可以设置一名副书记。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3-13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