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三十九条定义,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士,其标准是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
国有企业非党员领导干部不一定属于党外代表人士。国有企业的党外代表人士可以根据领导职务级别、在本行业做出突出贡献、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或民主党派组织和统战人民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等因素综合确定,并没有身份证明。
道明翔
lv 4
发布于:2024-03-08 18:06
肯定不属于。
能够被认为党外代表人士,一定是指那些影响力较大,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人。
根据统战工作规定,所有党外知识分子的确定,都是需要认定的,具体认定程序,应向统战部门咨询了解。
学习进行时
lv 4
发布于:2024-03-08 09:08
1.国有企业非党领导干部并非都属于党外代表人士。
2.国有企业的党外代表人士需由有关统战部门认定。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3-07 17:33
请对照以下条件进行判断:《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三十九条 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士,其标准是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4-03-07 16:31
1、肯定不能都属于,因为《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有明确规定。2、具体如何界定,应向统战部门咨询。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3-07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