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应当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美美七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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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3-21 09:51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二十三条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蒋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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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3-21 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