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第十四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因为入党介绍人需要两名,因此,一般我们在指定培养联系人时,也是指定两名。
现培养联系人一名调走,再指定一名更为合适。
重新指定联系人不必经过会议讨论通过,但应当在会议上通报。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印发),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可以重新指派一名新的培养联系人,或者不指定,只有一名培养联系人也可以的。需要通过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一下的。
这种情况下,建议最好是再增补一名综合素质好的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追风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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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3-25 10:03
支委会讨论更换,同时要求离职的培养联系人写好这五个月的培养意见。
留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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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3-25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