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退休时发现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材料没在档案中,怎么办?
党员2003年入党,2024年退休,现企业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社区,社区以档案中无积极分子考察表和政审材料拒绝接收,目前档案中有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和入党志愿书,社区可以拒绝吗?现在补的话,企业人员流动大,已经找不到20多年前的记录了。
网友的回答
2003年入党,2024年退休,入党20多年,缺少积极分子考察表和政审材料,已经属于遗留问题,不应当再纠结于这个问题。
虽然1990年《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但当时人事档案只存入《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其他都入散材料,有时会因保管不善丢失。
建议不再追究遗留问题,不再补办有关材料,承认党员身份,接收组织关系。
社区可以暂不接收,但不得一拒了之,而是应当明确告知其需要补充何种材料或作出何种说明。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4-02 16:56
如果档案中仅缺失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则并非必须补办,可以由原党组织出一份情况说明。档案中,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是必不可少的。补办也主要是补办入党志愿书。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4-02 14:57
社区可以拒绝,可以发函给原入党和转正的党组织,请对方出具证明材料,或者设法找到当时的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支部书记,或者当时熟悉本人培养考察情况的其他支部内的党员为其作证并出具证明材料。如当时的支部不存在的,可由现在的支部经函调其上级党组织了解相关情况后相应出具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