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分子接续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怎么完善?
因工作调动,单位接续发展入党积极分子一名,但是该同志之前在其他区县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与本地使用的不同,该同志原工作地的登记表相当于是积极分子培养情况加发展对象培养情况,内容比较多,本地的考察登记表内容比较简单,时间线仅为积极分子期间,请问这种情况是应该接这之前在其他区县的那一本填写还是重新用本地的登记表填写呢?
网友的回答
个人建议还是重新用本地的登记表填写吧,有些发展程序的细节问题可能不一致的,如果仍旧用原来的表格可能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误解(仍旧用原来的表格也不是错的)。原表可一并保留。
本着易简不易繁的原则,应当使用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栏目不够时,可按照原表格式添加附页,对添加的附页,由上级党委盖章确认。
按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指导意见操作。
眼里有星辰
lv 7
发布于:2024-04-11 15:00
个人认为应沿用原登记表,对本地登记表要求载明而原登记表没有的内容,在备注栏或合适位置注明。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4-11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