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员召开支委会确定我为发展对象,但参会只有2个委员怎么办?
最近我要把党员组织关系迁到新单位,新单位的党务工作人员审了我的党员档案,说我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时,当时开的支委会只有2个委员参加会议,不符合规定,正常会议一般至少要有3个委员的,没有三个应该开党员大会,现在这种情况,支委会会议结果可能无效。我是在村里入的党,问了原来的村书记,他说当时村里换届选举只产生了2个委员(其中一个是书记),所以当时支委会只有2个人参加,而且镇里也是知道这个情况的,他们当时也是批了予以备案发展党员的,会议应当有效。
现在双方都有理由,我不知道怎么处理,请问这种有什么依据吗?现在我应该怎么办?若会议真的无效,我的党员身份是不是就作废了?有补救措施吗?
现在双方都有理由,我不知道怎么处理,请问这种有什么依据吗?现在我应该怎么办?若会议真的无效,我的党员身份是不是就作废了?有补救措施吗?
网友的回答
实话说,确实有瑕疵,责任在镇村党组织。首先,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应当设立支委会,委员3-7人。也就是说2人支委是不合规的。其次,党内选举不得出现空额,也就是说3人支委必须一次性选齐,不能选两个空一个,村支部支委的选举本身就是违规的。然后,镇党委审查时疏忽了,没有发现这一问题并及时纠正。新单位的意见是对的,支委会会议确实是无效的。补救措施的话,由于你本人并无过错,且不知情,如确实符合党员条件,可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无异议的基础上,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重新办理入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