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现工作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优先将党组织关系转入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
Spring
lv 5
发布于:2024-08-08 14:05
公司未解散,党员组织关系可由党委安排党支部接收,公司解散,你离职,党员关系应回居住地党支部。
党务小巫
lv 5
发布于:2024-08-08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