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哪些职位要进行差额选举?
就党的地方组织和党的基层组织而言,以下党内职务要实行差额选举:
(1)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会议需经选举产生的代表。
(2)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3)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4)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党的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参考来源:
1.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一本通》(修订本),2021年11月第1版,2023年11月第16次印刷。
2.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用手册》(修订本),2020年8月第1版,2023年11月第12次印刷。
(1)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会议需经选举产生的代表。
(2)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3)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4)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党的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参考来源:
1.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一本通》(修订本),2021年11月第1版,2023年11月第16次印刷。
2.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用手册》(修订本),2020年8月第1版,2023年11月第12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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