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档案可以和人事档案分开存放吗?
单位里一位党员离职了(该党员在本单位入党),现在要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他的人事档案在市民服务中心,党员档案目前在区党群工作部档案室,他的下家单位没有党组织,原本打算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他户籍所在地社区党组织,但档案室提出人事档案需要和党员档案一起,人事档案在哪里就把组织关系转往哪里,且必须要有调档函才能转接,但市民服务中心说不能开调档函,应该如何办理转接?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按上述规定,你转正的党支部应该将其中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由党委通过机要或专人的方式归入你的人事档案中,党员发展过程中的其他材料由党组织自行保管。而不应该要求档案管理机构开具调档函。材料形成单位应主动按规定将属于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范围的材料归档。
按上述规定,你转正的党支部应该将其中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由党委通过机要或专人的方式归入你的人事档案中,党员发展过程中的其他材料由党组织自行保管。而不应该要求档案管理机构开具调档函。材料形成单位应主动按规定将属于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范围的材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