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凡是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院(校)长负责制的单位党支部书记,这类党支部是单位的领导核心,最本质的是具有研究“三重一大”的职能,原来职务低的需要走提拔程序,平职调整的就不必走提拔程序。
如果重新任命的人已经是党员领导干部,并且任命为党支部书记是平级调动,那么通常不需要走提拔程序,直接召开党委会,讨论通过后下文任命即可。但是,如果该同志是涉及提拔,即其职务级别有所上升,那么就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提拔程序。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5-07 21:22
这要看该职务是否对应行政级别。如果只是作为单纯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对待的话,是不涉及干部提拔的。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5-07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