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务交流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后,可否提前...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后,可否提前恢复其正式党员的权利?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其察看期规定为一年或二年,是根据其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的。受到这种处分的党员,应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察看。经过察看期的考验,确实改正了错误,表现较好的,才能按时恢复其正式党员的权利。对于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提前恢复其正式党员权利,应当坚持按期办理。如有个别同志在留党察看期间确实表现突出,作出了特殊贡献,或者有立功表现,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方可提前恢复其正式党员权利。

  参考来源:
  1.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一本通》(修订本),2021年11月第1版,2024年4月第19次印刷。
  2.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1000问》,2023年4月第1版,2024年3月第6次印刷。

  本内容由共产党员网网友吴仲华协助整理,仅供交流参考。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时间:2024-06-25 09:16

浏览1474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