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由于材料丢失未按时讨论转正,后到找材料怎么处理?
预备党员由于组织原因入党材料未找到一直未讨论转正,后找到入党材料怎么处理?
网友的回答
1.由所在组织对党员入党情况进行核实,由联系培养人、入党介绍人签字确认;并由其所在党组织出具证实其党员身份的证明;可以弥补的要立即弥补材料,应该党组织补的党组织及时补,应该个人补的,个人弥补。
2.依照《关于补办入党志愿书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中:“由党(工)委在其补填的《入党志愿书》的备注栏中说明有关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后,连同本人的情况说明、相关党组织和党员的证明材料等,一并存入本人党员档案。
3.《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三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第三十四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如无正当理由,应可以先向组织申请转正,待材料完善后一并备注说明。
2.依照《关于补办入党志愿书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中:“由党(工)委在其补填的《入党志愿书》的备注栏中说明有关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后,连同本人的情况说明、相关党组织和党员的证明材料等,一并存入本人党员档案。
3.《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三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第三十四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如无正当理由,应可以先向组织申请转正,待材料完善后一并备注说明。
1.由所在组织对党员入党情况进行核实,由联系培养人、入党介绍人签字确认;并由其所在党组织出具证实其党员身份的证明;可以弥补的要立即弥补材料,应该党组织补的党组织及时补,应该个人补的,个人弥补。
2.依照《关于补办入党志愿书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中:“由党(工)委在其补填的《入党志愿书》的备注栏中说明有关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后,连同本人的情况说明、相关党组织和党员的证明材料等,一并存入本人党员档案。
3.《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三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第三十四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如无正当理由,应可以先向组织申请转正,待材料完善后一并备注说明。
2.依照《关于补办入党志愿书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中:“由党(工)委在其补填的《入党志愿书》的备注栏中说明有关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后,连同本人的情况说明、相关党组织和党员的证明材料等,一并存入本人党员档案。
3.《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三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第三十四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如无正当理由,应可以先向组织申请转正,待材料完善后一并备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