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四条“……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支部党员人数减少至3人以上7人以下的,不需要进行调整,维持现状即可;若减少至3人以下,如因工作需要能在6个月内增加到3人以上,可以申请保留党支部,如6个月不能增加党员至3人以上,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撤销。
需要注意:
1、减少中有书记、副书记时,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2、若减少中有委员,不需要补选,本届委员会可工作至任期满。换届时,人数不满足7人以上,则不用再设立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即可。
来自:  才疏学浅的小刘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32auc  2024-02-02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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