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党支部召开的是组织生活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党委召开的是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支部党员大会酝酿候选人→报上级党委《补选支委的请示》→上级党委审批同意→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报上级党委选举结果→上级党委批复同意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如果上级党委已任命支部书记,可以不选举。
如果上级党委已任命支部书记,可以不选举。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建议:可以通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进行推优,28周岁以下青年不是共青团员的不得推优,是共青团员的,必须有团组织推优,本单位没有团组织的,可由上级团组织提供情况;28岁以上的可采取工会或妇联推优。
建议:可以通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进行推优,28周岁以下青年不是共青团员的不得推优,是共青团员的,必须有团组织推优,本单位没有团组织的,可由上级团组织提供情况;28岁以上的可采取工会或妇联推优。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