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1.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但要说原单位对所有资料有出具的义务,应该不是。原入党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材料(遗失了的),应该是无法证明的。关键是入党志愿书,这份材料在并且内容齐全的话,和转入组织沟通确认党员身份就有了基础。
2. 关于党费,中组发[2008]3号文中,“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如果离职后未就业,建议取得相应未就业证明,并以此为依据向党组织申请确定党费交纳金额。
来自:  12371网友oqx46c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hk12l  2023-12-18 18:05
不需要。第一议题制度是在党委会实施。党支部和党小组都不实施。
来自:  12371网友oqx46c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2gn6v  2021-01-26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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