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在拟写报给上级党委的预备党员转正请示时,这个支部大会开会的时间,一定要是预备党员期满转正的时间吗?
举一个例子:
XX同志......预备期一年,到2021年11月25日预备期满。......。2022年11月25日,XXX(单位)支部大会讨论了胡颖同志的转正问题。......
上面这段里面有两个时间,请问这第二个时间,必须跟第一个时间一样吗?
我在一些发展党员的手册中看到“党支部一般应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的1个月内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遇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3个月”,我理解的是,第二个时间比第一个时间晚1个月是可以的,遇特殊情况可以晚3个月,但是,当我往上级党委报请示的时候,对方要求第二个时间必须要和第一个时间一致。
所以想请问大家一下,我这样理解是有误吗?或者上级党委这样要求是有什么其它原因或者依据呢?
举一个例子:
XX同志......预备期一年,到2021年11月25日预备期满。......。2022年11月25日,XXX(单位)支部大会讨论了胡颖同志的转正问题。......
上面这段里面有两个时间,请问这第二个时间,必须跟第一个时间一样吗?
我在一些发展党员的手册中看到“党支部一般应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的1个月内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遇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3个月”,我理解的是,第二个时间比第一个时间晚1个月是可以的,遇特殊情况可以晚3个月,但是,当我往上级党委报请示的时候,对方要求第二个时间必须要和第一个时间一致。
所以想请问大家一下,我这样理解是有误吗?或者上级党委这样要求是有什么其它原因或者依据呢?
还是说只需要在请示中写明:XX党支部于XXX年X月X日召开了党员大会,讨论了XX同志预备党员转正的事宜.....根据表决结果,同意胡颖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请问是写明这样的内容就可以了吗?
还是要写党总支也于X年X月X日开会讨论过了呢
还是要写党总支也于X年X月X日开会讨论过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