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应当是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你的组织关系应当还在大学,到学校党组织进行查询。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ebxb5  2024-05-09 16:10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但上述问题中,此绩效工资为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规定》中没有这么细。个人认为,这项活的部分基本都能通过考核,因此,应当计算在党费缴纳基数中。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kihiz  2024-05-09 16:45
按照工会会员及标准发放是没问题的,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6d3h4  2024-05-09 16:57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本身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前,审核在后,这种情况属于无故拒接。
这种情况应当由镇村党组织先接收,再商原单位党组织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形成结论。
鉴于目前还没有转接,转出单位党组织也可先做出认定结论,镇村党组织就可以接收了。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81r34o  2024-05-09 16:04
现在系统升级,个人认为,应当继续使用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i2q7gk  2024-05-09 11:49
你应当向上级党委反映此事,尽快将你的党员信息录入系统。这是单位党支部的责任,没有维护好系统。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lbpvwc  2024-05-09 14:06
你档案中后补的入党申请书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虽然目前看入党程序没有问题,但既然是问题就要处理,其处理的原则最根本的就是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具备党员条件的,承认党员身份,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承认党员身份。
认证党员身份应当由基层党委、党支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先由党支部形成认定结论,之后报基层党委报批,最后存档。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cb9mfm  2024-05-09 14:30
在国企或者私企有党支部的单位人员不能参加村内选举。
这类人员的组织关系应当在国企或者私企有党支部,不是村支部的人,不能参加村支部的会议。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hkcjx2  2024-05-09 12:52
定向选调生一般是在基层两年,因此,应当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转入村党支部进行培养考察,但应当经常与其工作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并且在半年考察鉴定中体现出村党支部与工作单位共同培养的情况,可以在村党支部入党。
党建读物出版社《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政策解读“34条,对于下基层、挂职、扶贫、支教等人员,已在基层工作半年以上的,可以在基层工作单位发展。入党发展前,必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3个回答提问者:  kuuhaku  2024-05-08 15:31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你从学校毕业后,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村党支部继续培养。找到工作后,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工作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继续培养。具备党员条件后,接收为预备党员。一般需要从积极分子开始,重新确定为发展对象。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2个回答提问者:  33  2024-05-08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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