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将全部资料以档案方式转回原单位党支部,同时,请镇党委或挂职所在支部委员会给出一个鉴定及明确的入党意见。这样回到原单位,一般就可以延续考察,正常入党了。只是会晚几个月,但是党规要求,没有办法。
一是支部委员会商量决定。二是报请(备)机关党委。三是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入党介绍人证明;入党所在支部证明;入党所在党支部记录本;等
入学程序手续所在地一般在为该同志工作单位,如果挂职、下乡、交流等连续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可以在挂职、下乡、交流等党支部办理入党手续程序。手续程序,请依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