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话时间、谈话地点、谈话人姓名、谈话记录人;
2.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职务、个人简历、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社会主要关系情况、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等);
3.谈话记录内容:一是记录入党申请人的入党动机和目的(如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二是记录入党申请人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和认识情况(如我们党是什么时候成立的,党的宗旨是什么等);三是记录入党申请人是否愿意并能够参加支部组织的活动,接受支部的管理并执行支部安排的工作(如是否愿意并能够参加支部组织的活动,接受党支部的培养、管理并完成党支部安排的工作);四是记录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五是谈话人要注明初步谈话意见并签名盖章(如通过谈话了解到入党申请人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知识有无一定了解,是否积极向组织靠拢,建议进一步观察培养或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进行培养等)。
2.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职务、个人简历、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社会主要关系情况、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等);
3.谈话记录内容:一是记录入党申请人的入党动机和目的(如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二是记录入党申请人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和认识情况(如我们党是什么时候成立的,党的宗旨是什么等);三是记录入党申请人是否愿意并能够参加支部组织的活动,接受支部的管理并执行支部安排的工作(如是否愿意并能够参加支部组织的活动,接受党支部的培养、管理并完成党支部安排的工作);四是记录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五是谈话人要注明初步谈话意见并签名盖章(如通过谈话了解到入党申请人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知识有无一定了解,是否积极向组织靠拢,建议进一步观察培养或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进行培养等)。
主题党日活动通知中必要的内容:活动时间、活动主题和形式,参加人员,活动地点,内容议程安排等。
根据中组部有关回复,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评定不合格等次; 党员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不评定等次。
需要,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副书记是两个职务,需要区分开来。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批预备党员或者预备党员转正,应当提前报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因此,机关党委有审批权限,但单位党委党组需要上会讨论决定。
工作岗位即将变动的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离开工作单位的,一般不予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其他党员材料,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不用必须设党小组。《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根据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党小组。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党支部,一般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员人数不足20人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划分党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