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而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可知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但,可能存在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情况,会延长一次预备期,半年到一年。那么预备期满,需要加上这部分时间。

【综上】
正常情况下,是2021年6月5日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为预备党员,一年后的2022年6月5日预备期满。党龄从这一天开始算。
预备期延长半年,则加上延长的时间,从2022年12月5日开始算。
来自:  翁海文10个回答提问者:  花开自相依  2023-11-12 18:02
依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共产党员网关于发展党员的党务知识图解

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的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2)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

(3)支部委员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决议主要包括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等。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可以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不是所有人都必须发言表态。投票决议本身就是表态的方式之一。
来自:  翁海文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rkezrh  2023-11-12 21:02
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回答是,可以。

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了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也就是哪些事儿需要由党员大会审议。

条款没有规定,日常工作也不可能“一事一会”。基本是一事一议,一次会议依次审议多个事项。党委会等,同理。

另外,支部书记述职大会,并不规范,应该是支部委员会(支委会)的工作报告。
来自:  翁海文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s81bj  2023-11-13 07:52
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回答,希望同学共进。

总的来说,【1】需要了解清楚“三重一大”的定义;【2】一般党支部不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3】独立法人企业党支部同样是由党支部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

【1】三重一大的明确定义: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从相关制度文件了解具体事项,都不是一般党支部所能讨论决定的

【2】党支部有非常清晰的基本任务和重点任务,与“三重一大”事项有明显区分
——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对需要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也有明确规定
——联合党支部,是正式党员不足3人,按照一定原则成立的,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那么党员不超过15个,不设支委一般是源于这样的支部不需要,或不适合。重要事项,由党员大会通过即可。

【3】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党支部(党总支),一般由党员负责人担任书记和委员,由党支部(党总支)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事实上,涉及或适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党组织基本都是党委(单位一般都有董事会或经理层)
来自:  翁海文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ej8r1  2023-11-10 16:08
参照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支委会职能的条款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有关党员权利的条款,党员的基本权利、党组织民主集中制等

讨论决定评优等,不需要甚至不应该让党员(委员)回避。
——作为党员,该名同志有参与讨论、发表意见的权利;
——作为支委,该名同志有参与支委会讨论议事的职责。

另外,对党员的表彰表扬,最终是要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决定的。
——同理,有表决权的党员,也不可能因为涉及到自己,就回避。
来自:  翁海文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5anmti  2023-11-10 13:40
参考党章:

党的基层组织,并多用于以下规范语境: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的组织制度、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党的纪律,党的工作机关、成立党的新组织、撤销党的原有组织,等等

而基层党组织,多用于一般语境:
——上级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同级党组织、所属党组织、各级党组织
来自:  翁海文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s81bj  2023-11-10 13:35
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1】规定动作要按规定做,成立党支部、支部选举都有明文规定、规范流程,不能走偏。

【2】召开党员大会议事决策,党员行使权利,参与、推动并见证党支部成立,这件事本身,就是严肃的郑重的,富有意义和仪式感的。

【3】从各类报道来看,成立大会=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自选动作(如国歌开场、领导讲话、表态发言、揭牌等)
——条幅、背景可以显示为成立大会,但实际安排务必规范,如涉及选举工作,必须是党员大会;涉及书记、副书记产生、委员分工,必须是支委会。
——一般是,党支部成立很有意义才申请举行成立大会,比如三新组织、执行重大任务的团队等

最后提示,对此项工作理解不能走偏,比如“以成立大会的名义,一并开展选举工作”,这句话表达是不对的。
来自:  翁海文3个回答提问者:  真知力行余良  2023-11-10 10:25
提问涉及到问题,可以依据以下3个规章或文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第五章 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第六章 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
第二十九条 对党员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流动到外地工作生活不与党组织主动保持联系的,以及存在其他与党的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党组织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进提高。
第三十一条 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除名处置:
(六)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2)《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做好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即“继续查找联系,注重教育帮助,严格日常管理、稳妥慎重处置”。总得体会,在处理处置上,应该是要积极且正向、严管但关爱,帮助加感召的。
——第二条,对重新取得联系的党员,要掌握党员失联期间表现,比如由党员本人提交情况说明,向党员工作过的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函询其表现等等。重点是,“对主要由客观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失联期间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本人能够正确认识失联问题,愿意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谈话教育,经支委会研究同意,报基层党委审批后,纳入党组织正常管理。”
——第四条,对重新取得联系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置,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先是限期改正,然后才是进行出党处置,这需要履行严格的处置程序,而且党员对处置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进行申诉。
——最后一条,对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停止党籍。也有严格的程序和要求。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决定,报经上级党委审批,再报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而,在停止党籍的2年内,本人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书面提出恢复党籍申请,由所在党支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研究提出意见,经基层党委审查并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恢复党籍。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来自:  翁海文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kq8w52  2023-11-09 19:18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请参考

第二十条明确,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一条第4款明确,赞成人数要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
——注意后面条款。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关键看,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以此为前提
【1】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才能开会
【2】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才能通过
【3】不能到会但提供书面意见的,可以算进票数
来自:  翁海文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yc4bqc  2023-11-10 07:43
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十八条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第四条明确了,党员人数500名以上或者党组织驻地分散的,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才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补选。

第十五条明确了,关于基层委员会和纪委相关内容。

具体流程,从条例中可以找到相应条款。
来自:  翁海文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7gp8m  2023-11-09 21:3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