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那要结合你部门实际情况,是要上报、留底、备案还是内部学习,具体行为具体操作。
来自:  孙平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5tmz01  2024-04-19 08:36
不需要重新确定,继续培养考察。
来自:  孙平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e1ual  2024-04-16 15:42
不可以领取。
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来自:  孙平8个回答提问者:  党建小白  2024-04-16 15:54
应该是8个,1+3+4.
来自:  孙平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q1t4qs  2024-04-16 16:47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应该在工作所在地党组织办理转正事宜。
来自:  孙平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mybmwc  2024-04-16 17:06
支部会议按照自动脱党处理即可。
来自:  孙平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da3f6i  2024-04-16 17:07
1、如果原入党介绍人工作部门无变化 ,则不需要更改。2、预备党员转正可以延长,但延长最少半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来自:  孙平1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iszqtf  2024-04-16 17:53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 经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基层党委审批接收的预备党员,自通过之日起,即取得党籍。
 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来自:  孙平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tno5g  2024-04-01 10:40
那要根据组织要求来确定具体处置方式。
来自:  孙平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123t5i  2024-04-01 10:44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既然要提前一天,为什么不能推后几天呢?请参考。
来自:  孙平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edsm98  2024-04-01 10:5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