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这个建议你问一下你们党支部或者上级党委,是否需要补全。
你可以看一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来自:  夜风微凉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9vdy2  2023-07-10 16:40
具体要求,可参考《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说一下我们的议程:
第一,入党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表现情况。
第二,预备党员本人汇报预备期思想工作情况。
第三,支部书记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教育考察情况。
第四,与会党员发表意见。
第五,投票表决。(一)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二)指定计票人名单。(三)清点到会人数、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四)填写选票、收回选票、清点选票、计票。(五)宣布表决结果。   
第六,预备党员本人表态。
第七,面向党旗宣誓。
来自:  夜风微凉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rdw8km  2023-07-10 16:41
可以的,同时兼任没有问题
来自:  夜风微凉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lsqp6g  2023-07-06 15:25
这个一般情况不会影响。因为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四条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籍也是从正式党员开始有的。所以你预备党员阶段是没有这些的。
不过,建议你还是和你们单位党支部沟通,因为预备党员一般是不会延期转正的,除非犯了重大错误,否则都是按要求及时转正的。
来自:  夜风微凉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cajtyc  2023-07-10 17:29
宣传委员、组织委员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八条规定国有企业党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纪委或者纪检委员是必须设置的。
你说的只划分工作内容,不设置宣传委员、组织委员,这些如果你们党委下设宣传部组织部的时候,党委委员可以不用担任这些委员,但是如果没有设置的话,建议最好进行委员的明确分工。
来自:  夜风微凉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yaw38j  2023-07-09 15:50
是的,可以包含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其实区别就在于,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其他方面权利和义务都一样的。而且,预备党员从支部通过以后就已经有了党籍了。
来自:  夜风微凉2个回答提问者:  兰天168  2023-07-09 21:16
这个没有明确明确规定,建议你写的时候,可以直接写成XXX党支部党员大会 ,这个是比较正规常用的
来自:  夜风微凉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ixonn7  2023-07-09 14:58
这个需要具体明确是什么原因,但不管什么原因,如果不予接收,那么继续按照发展对象进行培养,直到接收。
第一,如果是名额有限,一般需要等到下次有名额的时候再行研究接收。
第二,如果是该名党员的材料有问题,那么需要重新整理好材料,待党支部再次召开党员大会时进行研究。
第三,如果是党支部认为该同志不具备党员的条件,那么需要继续按照发展对象进行培养,直到觉得成熟符合条件再行研究。
第四,有种特殊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之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也不要着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所以,到了新的党支部后,仍可按照发展对象继续进行培养,直到党支部认为合格研究通过。
来自:  夜风微凉10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m20yt  2023-06-16 17:29
可以的。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因此,在半年到一年的期限内,是可以由党组织自行决定的。但是需要注意,一般情况下,支部如果需要延期该同志,最好提前与上级党委进行沟通,并将延期的决定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告。
来自:  夜风微凉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ygi17s  2023-06-16 14:33
  现在还是有的。主要是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行的。条例中第五章呈报审批中明确规定:
  第三十二条 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审批。召开党员大会的,一般提前1个月报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一般提前4个月报批。
  第三十三条 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般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1个月前,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审批。
  第三十四条 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来自:  夜风微凉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1ccyg  2023-06-16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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