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这个没有具体要求。需要你明确入党介绍人是在发展党员的哪个阶段调离的?最好是在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前进行变更,因为入党志愿书里会要求入党介绍人写明一些情况。
来自:  夜风微凉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hcrx9m  2023-07-31 11:43

这个不建议参评,当然了最好还是请示上级党委决定。我的依据是已经严重警告了,证明问题较大,所以不建议参评。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第十六条 对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正式党员,可以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重点表彰基层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对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作出显著成绩的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者,可以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重点表彰基层党务工作者。对模范履行职能职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党组织,可以表彰为先进党组织;重点表彰基层党组织,可以表彰党委派出的代表机关。


开展表彰的党组织根据前款规定,提出表彰对象的具体条件。

来自:  夜风微凉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dka5ui  2023-07-31 15:08
这个比较简单,可以联系你们单位党务部门的同志,从后台进行修改。然后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查询即可。
来自:  夜风微凉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mfrhqk  2023-07-31 14:20
这个问题,建议:
第一,你可以和新单位党组织沟通,让他们出具书面函进行调取。
第二,你可以和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沟通,会议记录只复印研究你发展党员的那一部分,其他部分用白纸遮住即可。
来自:  夜风微凉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snh0sl  2023-07-31 16:51
建议两个都要发。另外,还建议增加一个户籍地或者常住地辖区派出所,了解是否有过违法犯罪记录,开具一个无犯罪记录证明。
来自:  夜风微凉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n2dx3  2023-07-31 16:04

这个建议你征求一下纪检机关和上级党委的意见。另外,请注意弄清楚一个事情,到底是提醒谈话,还是谈话提醒,这两个是有严格区别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提醒谈话和谈话提醒有何不同》中明确,提醒谈话作为践行党内谈话制度的预防性谈话措施,目前没有规定必须记入个人档案资料中,实践中一般只要求对提醒谈话内容做好记录、建档立卷,对被谈话人的影响主要是预防提醒教育作用。而谈话提醒涉及的轻微违纪违法问题将会记录在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七条、第三十条,谈话提醒有关材料应当存入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具体链接可以查询提醒谈话和谈话提醒有何不同中有具体描述。


如果根据你的描述,纪检机关给的是提醒谈话,那么这个算是情节较轻的,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可以对其进行一下批评教育,然后按照正常流程进行转正即可。

来自:  夜风微凉5个回答提问者:  空山新雨后  2023-07-31 15:46
这种情况,建议你和上级党委进行请示,先等待一下上级党委对你们党支部负责人的安排再说,等负责人到位后再召开会议研究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事情吧。看你们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是举行选举,还是由党委直接任命,这两种都可以。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八条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来自:  夜风微凉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hh1ufh  2023-08-01 15:43
你所述的情况,其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里已经有过明确了。情节较轻,可以给予延长预备期一年的决定。第三十二条里明确,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来自:  夜风微凉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mmwpt  2023-08-01 15:28
按照你的情况,时间应该是10.12号,也就是党委书记签字批复同意的时间。具体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但是实际工作中,其实晚一天两天没有多么大的影响,不必纠结。但如果是预备党员的时间,就必须明确了,因为涉及到党龄。
来自:  夜风微凉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yczb9  2023-07-24 11:39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全过程中一般只需要1次政审,这个阶段是在确定发展对象之后、接收为预备党员之前完成。
具体依据以及政审的内容如下: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来自:  夜风微凉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i444lp  2023-07-24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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